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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窑湾乡唐家湾村2号村民搬迁安置小区项目招标公告

一、宜昌市窑湾乡唐家湾村2号村民搬迁安置小区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房屋拆迁补偿费及村民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市窑湾乡唐家湾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建设规模:宜昌市窑湾乡唐家湾村2号村民搬迁安置小区项目,总建筑面积104710.54平方米,其中1#、2#、3#楼建筑面积35039.82㎡,地上26层,地下1层,剪力墙结构;4#、5#楼建筑面积46373.92㎡,地上26层,地下1层,剪力墙结构;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7744.51㎡,地下1层,剪力墙结构,医疗物业社区活动中心建筑面积3547.2㎡,地上4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幼儿园建筑面积2005.09㎡,框架3层。
2 、建设地点:宜昌市窑湾乡唐家湾村三组。
3 、现场条件:已具备开工条件。
4 、计划开工日期:同单项施工合同要求。
5 、监理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道路及停车场、小区室外配套给排水及园林、绿化、景观照明、治安监控工程、消防、电梯等所有工作内容)工作。
6 、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7 、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8 、质量控制目标:同单项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9 、工期控制目标:同单项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10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副本原件)
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及监理人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记载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
4 、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累计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 、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专业;(提供原件)
( 2)2011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累计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 、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13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且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拟承担岗位与《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的信息一致;(提供原件)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查看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进行电子押证。如已押证但符合解锁条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建设网 ---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申请办理解锁程序。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解锁程序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 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13日 10:00时至2014年6月23日 17:00时,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即可在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8日上午9:30时。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年6月13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标人:宜昌市窑湾乡唐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1604室(万达广场B座1604室)
联系人:吴立新
电话:0717-648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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