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损检测工作中,会遇到有一些对身体的危害例如辐射危害、渗透检测中的有机溶剂、染料等对人体健康有不良影响、激光检测时的激光对人眼有伤害、荧光探伤中应用到的紫外线辐射对人眼睛、皮肤等有伤害作用,这些都是大家非常常见的危害,但是对于磁粉探伤中所存在电磁辐射污染及其对人体的伤害却一直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磁粉探伤人员只知道工作时不能佩戴机械式手表,因为手表会马上被磁化失灵,然而我国无损检测界以及相关的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今并未给予重视。因此,本文就无损检测对人体的危害以及具体的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引起重视。
一 什么是电磁辐射污染
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本身是一个大磁场,其表面的热辐射和雷电都可产生电磁辐射。此外,太阳及其他星球也自外层空间源源不断地产生电磁辐射。因此,我们人类一直是生活在电磁辐射的环境里。但是天然产生的电磁辐射对人体是没有损害的,对人体构成威胁、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是人工产生的电磁辐射。
电磁波充斥空间,无色无味无形,可以穿透包括人体在内的多种物质,人体如果长期暴露在超过一定强度(即安全卫生标准限值)的辐射剂量下,就会产生负面效应,细胞就会被大面积杀伤或杀死,并引起人体的不同病变和危害,这部分超过标准电磁场强度的辐射被称为电磁辐射污染。应该注意,电磁辐射和电磁污染是两个概念,电磁辐射虽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但只有在电磁辐射超过一定强度(即安全卫生标准限值)后才形成。
电磁辐射污染已被公认为是在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音污染之后的第四大公害。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已将电磁辐射列入必须控制的主要污染物之一。
电磁辐射危害人体的机理主要是热效应、非热效应和累积效应等。
1.热效应:人体70%以上是水,水分子受到电磁波辐射后相互摩擦,引起机体升温,从而影响到体内器官的正常工作。
2.非热效应:人体的器官和组织都存在微弱的电磁场(生物电磁场),它们是稳定和有序的,一旦受到外界强电磁场的干扰,处于平衡状态的微弱电磁场即将遭到破坏,人体也会遭受损伤。
3.累积效应:热效应和非热效应作用于人体后,对人体的伤害尚未来得及自我修复之前(人体自身具有一定的承受力-内抗力),再次受到电磁波辐射的话,其伤害程度就会发生累积,久之会成为永久性病态,危及生命。对于长期接触电磁波辐射的群体,即使功率很小,频率很低,较微弱的电磁场,长时间也会产生辐射积累,也可能会诱发想不到的病变,这是应当引起警惕的。
到目前为止,关于电磁辐射对人体危害的研究已经有较长的时间,国内外多数学者带有共识性的观点认为,电磁辐射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近年来,国内外对电磁辐射危害的相关报道不胜枚举,多种频率的电磁波,特别是高频电磁波和较强的电磁场作用于人体的直接后果是在不知不觉中导致人的精力和体力减退。
二 我国对电磁辐射污染的控制
我国为了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促进电磁技术科学运用与技术发展,专门制定了国家标准对电磁辐射加以规范,包括高压输电线路、家用电器、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站、微波站等发射天线甚至手机的电磁辐射都有了相关的标准控制,并有环境监测部门负责监控。
三 在磁粉探伤工作中的电磁辐射污染
尽管我国对于电磁辐射污染问题已经有了一些相关的监控管理措施,但是在无损检测行业中,特别是对于磁粉探伤工作中的电磁辐射污染,尚未引起有关生产安全部门甚至探伤操作人员自身的重视,笔者现就我国目前应用最广泛的磁粉探伤设备,通过计算来予以说明:
虽然磁粉探伤中使用的是工频(50Hz)电源,但是产生的电磁场强度是非常大的,由上述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在磁粉探伤作业中的操作人员,甚至包括进行手工电弧焊的电焊工承受到的电磁辐射都大大超过了GB 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第2.2.5条“在频率小于100MHZ的工业、科学和医学等辐射设备附近,职业工作者可以在小于1.6A/M的磁场下8H连续工作”的规定限值。《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电流在100安培以上的工频设备”应作环境保护申报。
在采用连续法磁化时,操作人员要在边通电的情况下边向被检工件手工浇淋磁悬液,此时操作人员与正在通电的被检工件的距离更近,承受到的电磁场强度还要更大。
另外,虽然磁化操作中的通电时间一般仅有0.5~1秒(连续法的通电时间还会稍长一些),但是考虑到操作人员每个工作班的检测工作量,其承受超大剂量电磁辐射的累积效应影响就不可忽视了。
四 其他无损检测工作中的电磁辐射污染
除了上面已经具体用计算证明的磁粉检测中的电磁辐射污染外,其实涡流检测中的磁饱和装置也能产生很强的电磁场,还有模拟式超声波探伤仪的示波管(阴极射线管)对人体也有电磁辐射影响,类似于电视机的电磁辐射(据本人在70年代对一部分长期专业从事超声波检测人员的随机调查了解到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是血压偏低,包括本人在内),还有无损检测中应用的微波检测等,这些都能够造成电磁辐射污染。由于没有使用仪器进行具体测量,因此尚无法定量地评估这些设备的电磁辐射严重程度。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在
无损检测工作中特别是磁粉检测中的电磁辐射污染及对人体伤害的问题,政府和企业相关部门应当积极研究制定有关的防护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同时作为从事磁粉探伤工作的人员本身也应当正确认识到电磁辐射污染的危害并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
为保障无损检测人员以及磁粉探伤设备周围公众人员的身体健康,我们应该在制度和防护措施上一起努力,对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解决意见。只有在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本身对此问题高度重视的情况下,才能有效的避免危害,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