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理处委托,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理处锅炉更新采购项目 (采购 项目编号: LNZC20140600940 )进行竞争性谈判,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2台A级锅炉,型号:DZL1.4-0.7/95/70-AⅡ。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谈判项目需求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采购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
(四)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锅炉)B级及以上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锅炉)2级及以上许可证;
2. 代理商须提供具有不低于上述1.资质条件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谈判文件于 即日起至2014年7月11日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日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 、 授权委托书、被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
五、 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谈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11日09:30 (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理处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太平镇高速公路出口处
联 系 人:郭 明
联 系 电 话:1394170525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9-10路10号
联 系 人:李 聪
联 系 电 话:024-83733912-85
传 真:024-83733837
开 户 行:建行辽宁省沈阳融汇支行
账 户 名 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0013 700080 5251 8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