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梁河县公安局委托,现就梁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欢迎国内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供货及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招标编号:LHCG2014-018
(二)项目控制价:60万元
(三)采购项目及内容:梁河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及安装。
(四)项目完成时间:中标人与采购人合同规定。
(五)付款方式:按合同签订方式付款。
(六)验收:电梯安装完毕后在采购方的配合下,30天内中标方必须向采购方提供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供货及完成项目能力的厂【商】家。
(二)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2012年、2013年)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人在德宏州内有固定的维修保养机构(以提供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其中电梯制造商(以下简称厂家)投标人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
(2)ISO9001质量认证书;
代理经销商投标人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所投品牌的代理经销资格证书或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若生产厂家投标,则不能授权经销商投标;若生产厂家不投标,则可授权且只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投标,授权多家经销商则全部视为无效投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证、电梯维修保养资格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上述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代理经销商提供代理全新进口品牌的,除具有上述一般条件外,还须具有进口经营权(机电设备)或有进口经营权(机电设备)单位的授权;(3)经销商还需提供制造商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六)在我州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的价格不能高于同品牌货物本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一经举报查实未遵从上述条款,超过本地货物均价的取消中标资格。
(七)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7日—2014年7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室(遮岛镇滨河路便民服务大楼一楼)。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资质证书B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我中心对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不进行审核,以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28日下午15:00时以前;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28日下午15:00时;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28日下午15:00时,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便民服务大楼附楼一楼)。
六、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一)相关费用:本招标项目不收取任何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向梁河县公证处支付1200元公证费。
(二)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行梁河县支行振兴路分理处
账号:24-132601040005056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6168266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梁河县公安局
联系人:尹先生
电话:13578275277
招标代理机构: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087899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