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人民医院北病房楼中心供氧、吸引及对讲传呼系统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已有相关部门批准 ,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 100%,招标人为偃师市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人民医院北病房楼中心供氧、吸引及对讲传呼系统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 DSEC-2014-126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招标内容:中心供氧、吸引及对讲传呼系统采购及安装改造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建设地点:偃师市人民医院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的设备采购、安装、运行调试、检测、竣工验收、质保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交货日期: 30天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报名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安装工程能力。
3.3、投标企业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和中心吸引系统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产品取得省级(含省级)以上药监部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4、 持有省级或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压力管道 );
3.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开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四、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台加投标者,于 2014年 7月 11日 -2014年 7月 15日,每天上午 8: 30-11: 30,下午 15: 00-18: 00;到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 610室)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 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合格后,在同一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偃师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李先生 许先生
联系电话: 15896685215 13526909555
招标代理: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379-63633938
联系地址: 洛阳市七一路九州大厦 610室